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
设计单位近五年内在国内外完成过同类博物馆建筑的设计,具备大型同类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全过程的实际经验。
3.4企业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成果质量问题。
3.5境外参赛者应与中国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署了“联合体协议书”。
3.6除上述3.5条款外,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赛。
4. 资格预审
4.1 凡有意参加,请于2010年9月 20 日至2010年10月 11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襄樊市文物局一楼文物科(襄樊市襄城区积仓街2号,咨询电话:13797741779)持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设计资质证书副本、④联合体协议书(若有)及⑤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证件验原件收盖鲜章的复印件)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⑥申请人公司介绍(格式不限)、⑦近五年承担的各类博物馆工程设计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竣工报告等复印件)。
4.2 报名结束后,征集人将组织评委根据申请人的资质、业绩等进行综合审查,确定后向其发出邀请函。
5. 参赛奖励及补偿标准
5.1 本次方案征集将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人民币,下同);二等奖1名,奖金20万元;三等奖1名,奖金10万元,其余递交有效设计方案的单位奖励2万元的补偿费。
5.2 所有参赛方案都不能最大限度满足项目要求时,征集人将重新组织竞赛。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赛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襄樊市政府网》(www.xf.gov.cn)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及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并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7.2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设计作品的著名权归参赛单位所有,版权归征集人所有。征集人有权在竞赛结束后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7.3征集人不承担由于酬金和奖金所发生的任何税项。
7.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襄樊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