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已完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的业绩,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往本项目主要设计专业人员不少于10人(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及加盖社保局鲜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09年1月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各标段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财务要求:近3年(2007、2008、2009)无亏损。信誉要求:近 3 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9月20日至 2010 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驿生路4号)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0年10月1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龙泉驿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驿生路4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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