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含经堂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② 须具备原建设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设计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限定为2名。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0年9月25日至2010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B座1107室。
5.报名携带资料 5.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4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 5.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资格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7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7.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