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道路设计或公路设计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质资的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月29日至 2010年 10 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瓯市代表处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工程投资按700万元、设计费按2.2%计取共计154000元包干)。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6.4. 投标文件的递交 6.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年 10月12日10时 00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瓯市代表处(建瓯市恒昌大厦四楼); 6.6.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投标文件由承担本项目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