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和风景 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近三年以来已完成3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近三年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设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人,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10年 11 月 11 日至 2010 年 11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12月1日11时00分,地点为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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