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0年11月17日至2010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正定县招标办监督科(正定县恒山东路27号五楼) 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5)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区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并在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办理登记备案企业守法证明手续。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地点: 正定县招标办监督科(正定县恒山东路27号五楼) 6.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7日至2010年1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