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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新城家园景观工程招标
[日期:2010-11-24]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SQ2010110260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新城家园扩建、湖滨花园扩建及湖滨花园二期景观工程

  招标单位:  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城

  1.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00万元

  1.3工    期:8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a、完成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付清;质保期为二年;

  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及甲供材料款;

  c、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

  1.6本工程设定投标最低控制价,低于此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最低控制价设定方式如下:以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3%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新城家园扩建、湖滨花园扩建及湖滨花园二期景观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报名条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0年7月份至9月份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每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38707);

  4.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月29日下午17时30分前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0527-84338707。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报名期限:  2010-11-23|2010-11-29

  联 系 人:  李宜祥

  联系电话:  0527-84355588

  联系传真:  0527-84355588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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