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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龙海一路(龙山一路至大亚湾大道段)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日期:2010-12-2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2010-117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广东龙海一路(龙山一路至大亚湾大道段)工程项目设计

  招标单位: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代理单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海一路(龙山一路至大亚湾大道段)工程项目设计

  2、工程位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规模:道路总长度约5700米,宽60米。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资总额:本项目的总投资约人民币27506万元

  6、招标范围:龙海一路(龙山一路至大亚湾大道段)工程项目设计(包括道路、排水、电气及照明、绿化等)。

  7、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报名条件:

  二、申请人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投标申请报名

  1、 报名资料包括:

  A、《投标申请表》(请下载附件填写);

  B、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C、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等;

  D、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每页均应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查验。报名同时须验证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

  3、 投标申请人须于2010年 12 月 3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上述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申请表》四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投标报名同时提交原件在报名现场备查。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报名活动并提供身份证确认。

  四、  资格预审

  报名时投标人应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提交备查,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逐一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核对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审查是否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

  五、  相关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正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费用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六、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设计成本的风险。

  报名期限: 2010-12-24|2010-12-31 联 系 人: 金小姐、 肖小姐 联系电话: 0752-286923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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