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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龙山六路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1-01-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0835-1001C16N2021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广东惠州龙山六路(龙海三路至新荷大道段)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代理单位: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001C16N2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山六路(龙海三路至新荷大道段)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9.811万元。

  报名条件:

  五、资格预审的内容(供应商资格)、标准和方法: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道路)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

  5、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准和方法:

  1、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后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2、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少于3家时,则本项目邀请招标失败,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人身份证复印件);

  2、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七、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11年1月12日9时00分至2011年1月18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八、资料接受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九、预审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预审结果。

  报名期限: 2011-1-12|2011-1-18 联 系 人: 林小姐 联系电话: 0752-2869068 联系传真: 0752-2869078 联系地址: 备 注: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

  户    名: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 4914 9100 1018 0100 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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