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不含试行贰级)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最近3年内,承担过2条或以上累计100km以上(含100km)高速公路绿化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亦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0年5月24日至2010年5月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郑汴路与京珠高速交汇处圃田收费站下路口东200m (河南省交通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6月28 日12时00分,申请人应于2010年6月28日9时至12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南省交通厅京珠高速公路新乡至郑州管理处。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每标段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资审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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