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报名参与招标的养护公司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具备从事绿化养护业务的园林绿化公司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四、 凡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证件于 2010 年 6 月 21 日 17:00 时前到临沂真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兰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招标办)办理投标资格初审手续,办理投标资格初查须出示以下证件: ( 1 )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 ( 2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原件副本、复印件); ( 3 )拟承建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09 年度 )( 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 ; ( 4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5 )近五年内在临沂市区范围内承揽的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 6 )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 7 )兰山区建设工程投标廉政承诺书; ( 8 )兰山检察院出具的有无企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 xxxx 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初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上述复印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招标项目需提供 3 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须到临沂真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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