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四、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4.1 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项目经理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4.2 投标人须具备从事本项目绿化养护工作相匹配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以书面确认为准);
4.4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4.5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绿化养护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4.6 非苏州市(包括5县市)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参加投标的,还须具有在苏州市(包括5县市)注册成立的分公司,且该分公司有足够数量的绿化养护专业人员,投标单位须为绿化专业养护人员在苏州市(包括5县市)正常缴纳社保基金。
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 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
竹辉路461号新竹宾馆院内2楼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
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