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地区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不含暂定三级、试行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广州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C级或以上;③具有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的资格,并符合《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或广州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释】如果投标人不具有资格③,可将保安服务工作分包给符合具有对外提供有偿保安服务的资格,并符合《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或广州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颁布《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单位),但需经业主书面同意。
2.2 具有《外地、省(部)属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工程不得转包。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zb.gd.cn)和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网址:www.gzwater.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 8 月 18 日 9 时 0 分至2010年 8 月 19 日 16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2 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