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的叁级及以上资质的
园林绿化企业。
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园(农)林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及以上(本单位人员)
13、投标保证金:10万元 递交时间:2010年10月12日下午 16:30时前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上交,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未及时提交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7336210182600034034
14、报名时间: 2010年9月30日至 2010年10月12日下午 16:30时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15、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6、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或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名单,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份,发售地点: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7、资格审查时间:同开标时间
地 点: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相关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携带职称证书、项目授权委任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外地企业另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或进慈备案手续)原件。
(2)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3)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3.2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8条(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3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4项目负责人擅自更换的。
20、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不限定投标单位数量;
(2)投标申请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次资格审按先报名后审查办法执行;
(4)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