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且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法人,其经营范围有
园林绿化养护、环卫保洁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须具备80人或以上的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非东莞注册企业在东莞须有分公司; (4)自2008年开始,曾与莞城街道办事处、区属企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等签订合同,因自身原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事后被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7)其它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近一年内在莞城区有环卫保洁工作经验(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必须具备中型扫路车和五吨或以上洒水车各一台(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证明材料);具有手推垃圾车80台;具备自有20亩或以上的绿化
苗圃场(需提供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在参加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0年11月19日 08:3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08日 17:3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四楼4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0年12月10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10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四楼410室
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10日 09: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四楼410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莞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莞城高第街1号莞城市民广场5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莞太路120号金马大厦四楼4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