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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8号路工程I标段施工监理投标
[日期:2010-12-13]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闽联审宁招[2010]024C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福建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8号路工程I标段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招标单位: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8号路工程I标段施工监理已由东侨经发[2010]12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长度为0.9KM,道路等级为城市二级次干道,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预算造价12623864元;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含路基工程、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预算;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东侨财政;

  2.4工程建设地点为:东侨工业集中区;

  2.5施工工期: 300日历天(不含土方预压期);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报名条件: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     具备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专业资质;

  (3)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的;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注:①近三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② 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同。

  (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担新的监理业务的。

  (6)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2月13 日至 12 月 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东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2 月 24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在开标前准时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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