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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金集路和沿河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日期:2010-12-23]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chuz20100754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安徽

  工程名称:安徽天长市金集路和沿河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天长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3、招标项目名称:天长市金集路和沿河路道路工程监理

  4、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5、招标项目规模:金集路:道路全长约3143m,道路红线约24m,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铺设;雨污分流,管径¢800、¢600、¢400;沿河路:全长约1547m,道路红线约18m,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铺装;雨污分流,管径¢800、¢600;排水板涵。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金集路:天长市石梁路~~千秋大道

  沿河路:天长市千秋大道~~天康大道

  8、工程预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约1800万元

  9、监理费:监理费率:0.8% 。【监理费用=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监理费率不做调整。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一致时不作调整。

  报名条件: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专业或公路专业的国家监理工程师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

  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缴纳的2010年1月份至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 (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5、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6、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原件一套(封面除外)、复印件二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其他证件及证明材料均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等):

  (1)封面;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有效身份证);

  (3)委托人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0年1月份至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

  (4)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天长市规划区范围内最多只能有一个工程在岗证明;超出天长市规划区范围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目前无工程在岗证明;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拟派项目专业监理人员:市政专业或公路专业1人(必须为中级或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电气安装专业、安全监理员、试验人员、专职资料员等3~4人;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省建设厅或省交通厅颁发的上岗证书;

  (8)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和总监的有效身份证;

  (9)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保证本工程每月到岗时间不能少于20天或每月到岗时间不能少于160小时的书面承诺材料;

  (10)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11)诚信投标承诺书。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盖章、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2)、(3)、(4)、(5)、(6)、(7)、(8)、(9)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能够承诺并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信誉,具有过硬的监理能力,严禁转借总监证书挂户投标或中标后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0、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按签到顺序各自抽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号码,再由招标人现场抽取确定两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2、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 5000元人民币,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交于招标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不计利息);凡是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得参加开标会议。

  14、付款方式:路基工程施工完毕,付合同总价20%,路面工程施工至总工程量50%时,付至合同总价50%。工程竣工时支付至合同总价85%,并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待工程决算完毕审计后,付至95%,尾款等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监理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0年12月21日

  2 答疑材料 2010 年12月23日17:30时前,投标人如对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crczj@163.com(邮箱)。招标人将在2010年12月24日17:30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天长市招标采购网(www.tczbcg.com)'补遗、答疑'一栏中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4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收件人:王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0 年12月27日14:30 时至15:00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0 年12月27日15:0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 12月27 日 15:00时地点: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6 投标人到场情况及方案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有2名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由招标人按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规定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若只有1名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仍按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可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没有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报名期限: 2010-12-21|2012-12-27 联 系 人: 赵志峰、王芳 联系电话: 0550-7312444、731271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天长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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