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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城市防灾公园(市民广场提档工程)二期地面景观工程监理
[日期:2011-01-0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浙江金华市城市防灾公园(市民广场提档工程)二期地面景观工程监理

  招标单位: 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概算约人民币4000 万元,防灾公园改造面积 74650 ㎡(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45㎡,景观占地面积74505㎡),已具备开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园建铺装、建筑小品、 绿化、给排水、灯光照明等);

  2.3工程建设地点为:金华市政府大楼南侧,广场北为市府南路,南为丹溪路,东为兰溪街,西为双龙南街;

  2.4计划监理服务期  130日历天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报名条件:

  3、资格条件: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合同段投标;

  3.2拟派总监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总监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总监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①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③拟派总监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④外地进金监理企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总监身份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项目总监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⑤按本公告第3.3、3.4、3.5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①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② 交易席位证。

  6、资格后审方法:本次资格后审采用合格通过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总监。

  7、报名时间:2011年 1月 5 日—  1 月 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  11:00  时,下午  14:00  时—16:00  时(北京时间)。

  8、报名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报名期限: 2011-1-5|2011-1-11 联 系 人: 邱凌云 经纬 联系电话: 82395027 8318720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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