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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水头镇市民广场、行政广场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1-01-12]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南建标[2011]002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福建南安市水头镇市民广场、行政广场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建设规模约149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为南安市水头镇市民广场、行政广场景观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各标段划分为: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水头镇;

  1.2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三通一平;

  1.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月/日,总工期18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即保修期);

  1.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  资金来源:自筹。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在“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和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网址http://www.nazbcg.com/)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统一出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另计(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595-22211169)。投标人应持iKey在网站“南安市招标采购中心”登记资信档案、进行加密和身份认证,从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实现电子签章要求。截标前仍可登记资信档案参加投标。未按规定登记资信档案并实现电子签章、加密、身份认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应具备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无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壹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1年 01月19日17:00时前汇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投标人通过iKey登陆网站,编写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采用数字信封技术对投标资料进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至中心数据库并设置解密时间。开标前投标文件可以撤销

  重新上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在开标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应当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期限: 2011-1-11|2011-1-20 联 系 人: 王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2211169 联系传真: 0595-22104088 联系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拓2#楼204C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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