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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南沙开发区市政设施养护服务监理招招标
[日期:2011-01-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广东广州南沙开发区市政设施(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道路排水设施除外)养护服务监理招

  招标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代理单位: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作为广州南沙开发区市政设施(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道路排水设施除外)养护服务监理项目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了上述项目招标条件,且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市政设施(市政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道路排水设施除外)养护服务监理

  三、招标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局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84986040

  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维护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3468035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工     联系电话:020-83311310 1592031464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986039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以设施日常养护维修费及陈旧交通设施改造费用为基数,不含指定维修)。

  七、监理服务期

  本次招标项目预计监理服务期: 36个月。(注:监理服务期与每个片区养护维修项目服务期一致,各片区服务期均为三年。)

  八、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1)第一片区:广州南沙黄阁地区及周边范围内的道路(约54条,约 107452米,面积约 4055340平方米)、桥梁(含1座高架桥,1座立交桥, 2 座人行天桥, 18 座中小桥)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服务监理;第二片区:广州南沙开发区小南沙片区道路(总长约73000米)设施维修养护服务监理;第三片区:广州南沙开发区万环西路(总长约52432 米)等道路、设施维修养护服务监理;第四片区:广州南沙开发区龙穴大道(总长约33000米)等道路及设施维修养护服务监理;(2)前述4个片区的交通设施日常养护以及陈旧交通设施改造。监理工作包括道路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指定维修、陈旧交通设施改造等内容。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1年  1  月  1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1年  1  月 20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报名条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及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

  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工程师职称;

  ②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③ 3年或以上市政道路维修养护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验(注:以中标通知书的为准)。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① 配备市政公用工程、公路、机电和工程测量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以上满3年(注:以职称证的颁发日期为准)人员各4名;(须同时提供职称证、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

  ② 配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人员2名;(须同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

  ③ 配备监理员4名;(须同时提供监理员证、劳动合同或单位聘书)

  5、投标人在近三年(2008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类似(注:类似项目是指市政道路及桥梁等设施维修养护服务监理,或道路及桥梁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的监理业绩。(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招标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投标人必须承诺在南沙区设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面积要求100m2或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办公设备及软件且必须配备5座或以上汽车4辆。(注:如为自有,则应提供购置发票或产权证明;如为租赁,则应提供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7、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9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报名期限: 2011-1-14|2011-1-20 联 系 人: 温工 联系电话: 020-83311310 1592031464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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