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并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和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 4、本次招标需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5、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供货和售后服务能力。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7、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二标段:苗木 1、具有苗木供应能力的供应商,且自有苗木基地不小于100亩,须提供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2不实行报名制度,本项目实行资格前审。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40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4.1万元,二标段2.2万元,三标段2.3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日交纳完毕;上述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帐户;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不接收汇票。 保证金帐户 户 名: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334001040004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