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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植被恢复采购招标
[日期:2010-10-21]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SCWZDL-201010-PZLYJEP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四川
  工程名称:四川彭州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灾后重建植被恢复采购及实施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单位:彭州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代理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一、招标编号:SCWZDL-201010-PZLYJEP
  二、招标项目:彭州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灾后重建植被恢复采购及实施第二批政府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内容:共九包,详见第五章:
  第一包:银杏
  第二包:毛山桐子
  第三包:雷
  第四包:核桃
  第五包:厚朴
  第六包:苗木
  第七包:种子
  第八包:大熊猫走廊带种苗
  第九包:农药、化肥


  报名条件: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总体要求:
  5.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登记证;
  5.1.2非生产企业投标,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5.1.3非法人投标,需具有法人授权书;
  5.1.4能够承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并协助种植区做好配套技术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5.1.5技术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以及必须达到产品招标文件中有关的技术指标;
  5.1.6成交方必须代办运输、分发到采购方指定地;
  5.1.7具有类似业绩;
  5.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第一至八包(苗、种子)要求:
  5.2.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应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销售公司还应具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5.2.2苗木生产基地至彭州运输距离不超过200公里;(雷竹、银杏除外)
  5.2.3供货时提供“一签两证”(种苗标签、种苗合格证和种苗检疫证);
  5.2.4具有省级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出具的核桃、杉木林木良种品种证明材料;
  5.2.5具有合法种子、苗木来源和大面积供种能力,价格合理;
  5.2.6第三包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5.2.7成交方需组织采购方到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
  5.3第九包(肥料、农药)要求:
  5.3.1具备合法销售渠道的厂家合格产品,并出具近期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5.3.2生产企业必须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及生产许可证。
  5.3.3具有完成本项目产品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各包中要求提供的材料等。均查验原件,留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报名期限:2010-10-20|2010-10-27
  联系人:左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07
  联系传真:028-85431100
  联系地址:成都市临江东路36号锦江花园城水晶座10楼C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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