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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乔木采购及种植招标
项目编号: XCCG2010-123 招标类型: 苗木招标 地 区: 安徽 工程名称: 安徽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询价函(XCCG2010-123)-宣城市公园、广场绿地乔木采购及种植 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 1.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有资金实力和供货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大树种植经验和业绩。 1.2、拥有乔木符合招标规格要求,数量达10株以上,树形优美,方可参加投标;若投标人有苗木清单未包含的树种,且树形、树种优美,也可参与投标;树形特别好的大树,也可单株投标。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0年12月17日11:00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成交原则: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苗木清单、照片以及报价,先确定每个树种的三名有排序中标侯选人,随后,招标人组织市监察局、招投标中心、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将对苗木进行实地勘察。根据勘察情况,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苗木供应商为成交原则,最终由考察小组确定拟购大树,并报市政府批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计划工期:30天,部分不宜冬季栽植的树木,可在明年3月底栽植完成 报名条件: 二、采购清单(见附件) 三、中标服务费 市招投标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供应商报价时不需考虑。 四、投标文件组成 1、苗木清单(附照片、并注明苗木品种、规格、高度、冠幅等); 2、报价函; 3、营业执照(自然人的除外)。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需将苗木费、种植费、养护费分开列出明细。(报价含苗木购置费、运输、施工、两年养护包活),投标人对苗木清单的报价可以缺项。 2、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自然人的除外) 4、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贰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报价函提交地址: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5、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果出现违约,本中心将暂停其一定时期参与本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资格。 六、付款方式: 大树栽植项目工程进度款按照不超过完成工程量的40%付款,完工后一年园林绿化管理局对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的工程费用不超过造价的60%,验收合格一年后,待审计机关审计后依据审计报告付款。(付款时附验收单及正式交税发票,否则不支付工程款。) 七、其它要求: 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在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投标方无偿补栽好,对补栽的乔木包活期重新计算24个月。补栽的乔木原则上须按照相同品种、相同规格补植;若规格达不到原招标要求,但经业主同意可补植满足同样效果的乔木,则补栽的乔木价格另行核定。 八、成交后需接受下列条件: 1、中标人需在采购询价函中规定的时间里提供苗木,并完成栽植; 2、投标人若放弃中标,将承担由此给业主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并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九、备注: 报名期限: 2010-12-10|2010-12-17 联 系 人: 邓国林 联系电话: 0563-2139902 联系传真: 0563-2139905 联系地址: 宣城市梅溪路飞彩办公楼二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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