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供应商谨记“六个不急”-投标知识|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投标供应商谨记“六个不急”
[日期:2008-09-2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不要急于咨询。有些供应商看到招标公告时立即拨通招标单位的联系电话,询问采购项目的概况,其内容基本上都可以在公告中找到答案;有些供应商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后,缺少对其细致、全面的研读,不对文字表述的内涵进行琢磨和推敲,就列上几条发送传真要求进一步澄清。招标单位只好在回复中注明“某某问题查找某某文件某某条便知”。如果招标文件中的遗漏、文字表述有歧义或内涵不清的或前后矛盾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千万不要贻误时机,更不能模棱两可的制作投标文件。

  不要急于解释。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答疑时,有些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人或项目经理或投标文件制作人还没等评标专家说完就开始解释,这样解答不但会不全面、不中肯,还会答出其他问题来,有时更容易引起评标专家的不满,以至于影响到你的答题效果;有的评标专家在澄清问题时讲究技巧,站在另一个角度进行询问,被询问者不在意的话,往往会“号错了脉,答偏了题”。应该在评标专家询问完之后,准确的弄清楚要回答的问题,然后略加思索,有条不紊、有的放矢的一一作答。

  不要急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有些潜在投标供应商唯恐超过招标文件的限期,没等投标文件制作好或投到标箱中就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结果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投标,形成“资金旅游”。一般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制作后、投标截止日的五日前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因为人们往往对五日内的事务安排是变数较少,而且其对有效性和及时性都是有保障的。

  不要急于递交投标文件。有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了再修改,更正处再更正;还有的投标人因事务在外无法前往参加开标,特别是其无法遵从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经理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到场澄清问题的,只好放弃竞标。供应商在投标项目风险评估后,如决定投标,就应当组织人员认真详细的研究招标文件,必要时还应察看现场、了解招标人,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内涵,然后确立投标策略、确定投标报价、制作投标文件,组织人力过细的核对、校正,编制出高质量的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务必赶到投标地点,送达招标人或指定的投标箱,并办完必要的手续。

  不要急于投诉。“刚听到风声,我们就向监督机构反映了”。一般情况下,这类人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表述不够清楚,没有提供有效线索,证人、证言和证据不够清楚有力的,难以查证或者在监督机构初查时,相关当事人不支持、不作证、否定投诉举报事实,形不成有效的证据链,使监督机构无法认定违法、违规事实存在的。有些投诉人将被举报人的违规事实表述较为清楚且也复印了一些佐证,但由于想保密,投诉书没有签署投诉人的真实姓名、签字和告知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由于怕往返耽误时间或找不到相关人员,导致投诉书没有经过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没有投诉单位加盖公章的;还有的投标供应商出于种种原因指使或雇请他人进行投诉,当监督单位谈话时,无法说清必须要解释的问题。这种线索不清或证据不确的投诉或以非招投标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名义投诉或手续不完全合法的投诉,均可视为无效投诉。这些是最简单、最常见的现象。

  不要急于签订合同。一要防止口说无凭。俗话说,有言在先,立字为据。千万不要“你先做,结帐时好说”,往往是少结或徒劳;但在实际履约中,对临时改动的个别零星地方成本不大的,也应采取灵活方法。二要防止设立陷阱。中标的项目经理部成员必须依据投标文件要求到位,如有特殊情况应先提出,防止合同签订后履约中再有变动引起业主单位的不满或对成交单位评价时提出或克扣、截留结算资金。三要实地勘察招标文件承诺的条件兑现情况。如“三通一平”等施工条件是否达到水通、电通、路通和施工场地平整,有没有完全落实;IT产品的安装施工场所及期限是否完全具备招标文件载明的条件;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的预付款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承诺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到位。对招标时的承诺没有兑现的问题,应一一处理好,防止无偿转嫁给中标商或双方协商后应尽可能准确地估算出价格并写入合同,尽量不留后遗症;切不可为了顾及业主提前开工的要求而仓促签订履约合同。

编辑:ani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