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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规划本该成为“规划”的题中之意
[日期:2009-04-13]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武洁   发表评论(0)打印



生态规划本该成为“规划”的题中之意

--所有的规划都应先过“生态关”

  4月9日,珠海斗门黄杨河华发水郡生态湿地公园的规划方案首次亮相。在保障水生动植物的栖息场所,改善基地生态环境的同时,湿地公园将建成富有景观、游览、休闲和教育价值的综合项目,该生态公园内还将设绿色生态廊、蝴蝶园、湿地资源中心等环保型参观游览设施。这是记者昨日从该规划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按理来说,公园当然应该是环境清幽,生态良好之地,只有环境好了,生态优了,公园才能真正成为公众休憩身心之地,城市也才能因此而拥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后劲。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本该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的公园,在商业思维和利润最大化的意识之下,却日渐变味。君不见,铲除绿地、砍伐树开辟机动车道,占用生态绿地和水域开展收费型娱乐设施,几乎成了公园开发的潜规则,如此利益至上的破坏型规划对于公园而言无疑是自摆乌龙之举。

  不难看出,在毫无约束、缺乏底线的获利意识驱动下,最该保护生态的公园却遭生态破坏,甚至公园规划本身成为破坏型规划,其实并不奇怪。而公园规划的利益诉求过重以及生态理念缺失,则是令公园规划与生态保护底线背道而驰的根本诱因所在。从这个角度来看,珠海对黄杨河生态湿地公园的规划方案,首先将保障水生动植物的栖息场所,改善基地生态环境作为公园规划的生态前提,无疑可圈可点。公园规划有了生态先行的意识,当然才真正有望避免公园规划“自摆乌龙”现象的发生,

  事实上,生态意识,不仅仅应该成为公园规划的前提,更应该成为所有市政规划都必须遵循的准则。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出发,任何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的规划,其本身就是“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行为,尽管乍一看来这类“利益至上型”规划似乎能够更实现赚钱盈利,也更容易产生效益,但这些效益的取得其实无不是短寿的,不仅如此,既然“杀鸡取卵”透支了未来,其代价与成本甚至远超效益本身,真要算计的话,也是十足的亏本买卖。基于上述视点,所有规划其实都应先过“生态关”,而“生态规划”也更应成为规划的题中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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