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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不能见山就推
[日期:2009-08-0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郑盛丰 庞革平   发表评论(0)打印



  优美宜人的生态生存环境,是人民群众最广泛最长远最直接的根本利益。城市建设要有新的规划理念,不能见树就砍、见山就推、见水就填。毁掉了生态,破坏了环境,即使得到一时的发展“功名”,最终却逃不脱历史和群众的骂名。

  现在一些地方搞城市建设不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见树就砍、见山就推、见水就填。一些平原地区的城市没有山还要人为造山,而咱们有山的地方却偏要把城里的山头推平。城市建设要有新的规划理念,尽可能不砍树、不推山、不填水,保留自然生态特色。显山露水,依山而建,才能宜人、宜居、宜商、宜发展。

  广西的优势是森林覆盖率高、空气和水质量好、人居环境优越。这些优势是用钱买不到的。我们要不断把这个优势巩固好、发展好,让“山清水秀地干净”成为广西生态环境的亮丽名片。生态环境好就更有利于形成投资“洼地”,也就更能形成优质的生产力和发展力,更能从根本上有益当代,惠及子孙。要树立一种观念:保护好发展好绿色生态,既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责任,也是最长远和最带根本性的执政为民,当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生态文明是一切文明的根基。广西的生态森林能拥有近2亿亩面积,森林覆盖率能达到54.2%,人工林面积、速丰林面积和经济林面积能位居全国第一,这是一代又一代人不懈努力的结果。但我们没有理由为此陶醉。广西要建设成为中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要成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就必须拥有更高层次的生态文明,就必须努力完成从“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的转变。

  为确保绿色品牌更响亮,我们要积极倡导“大种树、种大树,人人种、年年种”的理念;号召在路边、江边、房边“三边”地方广植树;力争实现一个村庄一座绿岛,一座城市一片森林,树在城中,城在树中的景观

  当然,“种大树”是从生态保护的角度出发,决不能单纯为了城市美化而将农村的大树搬到城市。如果单纯为了一时的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毁掉了生态,破坏了环境,即使得到一时的GDP增幅和发展“功名”,最终却逃不脱老百姓和历史的骂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近日在广西林业工作会议上说

  国家林业局与广西联手打造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延伸报道)

  近日,国家林业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大力推进广西林业的生态体系、产业体系、文化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全力把广西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在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方面,国家林业局将大力支持广西建设森林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改善石漠化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标准,加强生态公益林经营和管护;实施沿海防护林、珠江防护林和湿地保护工程,努力构建北部湾生态屏障和西江千里绿色长廊;全面启动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改善山区生态条件。

  据介绍,经过多年发展,广西林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森林面积已从建国初期的7066.8万亩提高到19311.6万亩,增长173.3%,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141.6%;活立木蓄积量已从建国初期的17591万立方米增加到55845万立方米。目前,广西人工林面积7300多万亩,速丰林面积2700多万亩,经济林面积3300万亩,均居全国第一。广西森林覆盖率则从建国初期的23.2%提高到54.2%,是全国森林覆盖率的近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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