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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报告:中国城市规划受制于官商意愿
[日期:2010-11-19]  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济南时报综合消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报告,痛批当前城市规划多且滥。报告称,目前的城市规划,多数是国家政策要求必须编制的,鲜有地方政府自觉自愿开展的;即使自愿开展规划,多数也是利益博弈的需要,带有明显的利益倾向性。事实上,长官意志、投资商意愿往往牵着规划的鼻子走,随意性渗透到规划编制过程中。 

  这份名为“城市规划的工作进展与完善方向”的报告,由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环境研究所撰写,意在探讨“十二五”期间的城市规划及这方面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重点落在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上。 

  目前中国具有法律效应的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空间管制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城乡规划”,一个是国土资源部主管的“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主要是实体建设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核心是耕地保护。由于规划理念、规划期限、规划方法、规划思路和主管部门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这两个规划时常发生摩擦。 

  “各个行业、部门都有自己的规划,其中的项目都会涉及规划控制和用地需求,需要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规划种类太多太滥,意味着规划实施的协调难度加大,因规划协调不力而出现的扯皮事件屡见不鲜。”报告执笔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宋迎昌表示。 

  “城市规划属于空间管制的规划,对各种建设项目应该有刚性约束。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到土地财政和权钱交易等利益驱动,规划控制指标往往成了可以讨价还价的筹码。于是,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越规划越大,农民‘被城镇化’越来越普遍,旧城(村)改造中破坏文物的现象越来越难以制止。规划管理成了需要重点监控的腐败案件高发区。”宋迎昌表示。 

  除了被动性和随意性外,现在的城市规划还延续着罕见的野蛮性。报告称,不少城市的规划贪大求洋,对城市的历史文化缺乏应有的尊重,导致城市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不时出现破坏历史文化遗存的现象。更为突出的是,一些地方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规划的名义下,大搞开发性保护,造成难以弥补的遗憾。还有一些地方,在村庄合并、旧村改造、空心村复垦的规划名义下,大搞开发建设活动,把古村庄夷为平地。规划实施无视历史文化遗存和传承,凸显了文化的缺失,使城、镇、村沦落为文化的沙漠。 

  报告触及的另一个问题,是规划监督难以到位。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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