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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园林局:砍伐小区绿化树同样需经审批
[日期:2008-12-15]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人行道上的绿化树被砍掉树枝、小区绿化树惨遭“毒手”被剥掉树皮……记者日前从惠州市园林局获悉,该局近段时间已接到几起人为破坏绿化树的投诉,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并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市园林局呼吁,希望广大市民增强爱绿护绿意识,保护市区优美的园林环境。

  据了解,该局今年来已接到10多起破坏绿化树、绿化带的投诉。“一些人行道上的绿化树被砍,往往是由于枝挡住了路边商铺的招牌,店主觉得影响生意,就擅自砍掉了。平时发现这种破坏现象,市民都会打电话向我们投诉。我们调查清楚后,将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对相应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和宣传教育。”市园林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园林部门也考虑到了店主的心理,管养单位会定期对绿化树进行修剪。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沿街单位和个人有保护门前绿化的责任。档口档主要保护好门前范围的花草,禁止破坏。市民和单位如果确实需要修剪或挪动绿化树的,可向市园林局申请,但原则上不能影响到绿化景观。至于住宅小区内由开发商种植的绿化树和绿地,则由物业管理处管理,但如果要砍伐同样需经过市园林局审批。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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