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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出台“绿化约定”护电网
[日期:2009-01-22]  来源:大江网  作者:邹海斌 严景娴   发表评论(0)打印



  1月初,宜春市出台了我省首份电网“绿化约定”,就如何解决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植树造林、保护电力设施等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植树造林行为,规避电网因树问题而带来的隐患,明确了当前危及电力设施树木的处理办法。

  “树与线的矛盾”是长期困扰电力设施保护的突出矛盾之一。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树木与电力线路间的距离一旦小于安全距离,就可能导致电力线路频繁跳闸而停电,但解决“树与线”的矛盾却存在很多困难:一方面供电部门砍伐、清理线路通道内的树木阻力大,村民或林业部门不让砍伐;另一方面,一些部门、村民又在线路通道内违章植树,危及电网运行安全。

  针对当前全市电力设施保护的困境,宜春市政府召集宜春供电公司、经贸委、公安局、工商局、林业局、城管局等多家单位共商举措,拟定了全省第一份电网“绿化约定”。1月6日,宜春市经贸委、林业局、城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解决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植树造林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在架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种植危害架空电力线路安全的树木,城区绿化可种花草或低矮树种等,山区植树造林可栽植油茶、果树经济林等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

  这份“绿化约定”还明确,在已建设的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由各乡(镇)及园林部门等权属者负责修剪;供电部门在巡查中发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架空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时,应将处理意见通过城管、林业或所属乡镇转告权属者,由权属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剪伐,逾期不处理,由供电部门会同林业等部门依法予以剪伐。

  据悉,宜春推出的全省首份“绿化约定”,引起了赣西供电公司、南昌供电公司等多家供电企业的浓厚兴趣,也为解决长期困扰的“树与线”的矛盾,维护电网安全供了一种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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