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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30亩林地被人砍伐 30厘米木荷 2毛一斤贱卖
[日期:2009-02-19]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柏建斌   发表评论(0)打印



  杭州萧山区河上镇有片山林,林中最多的是直径超过30厘米的荷树,树龄都在二三十年以上。去年年底,林业执法人员发现,大约有30亩的林地被人砍伐,地面上只留下了一个个树桩。

  “每斤0.21元,这些树都被卖到了山外”。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昨天,萧山警方终于侦破了这起罕见的滥伐林木案。

  今年59岁的应某本是个朴实的农民。去年10月初的一天,他碰到邻村的沈某。“老沈啊,听说你会砍树,我家承包的山地上有片木荷树林,你看能不能想想办法?”沈某听后答应了下来。次日,沈某叫来3个帮手,一天就把老应的林都砍了,一秤树干5000余斤。几天后,老沈如数将620元钱交给应某。

  其实,老沈用拖拉机将树运出山外,以更高的价格转手卖了。

  知道老沈还有赚头,应某决定当中间人,赚介绍费。沈某答应砍一天的树,给应某80元的介绍费。

  之后一个多月,应某走东家串西家,到处了解山林承包情况,鼓动村民将林木卖掉。这一招还真是灵,河上镇辖区内共有15户村民动了心。沈某这一下活多了,他带了3个砍树工,天天砍伐,连续忙活了19天,共砍掉木荷林木10万余斤,共40余立方米,卖掉后得款2万余元。

  除去支付买树、运输等费用,应某、沈某和三名砍树工每人分得1500元。30亩树林就这样毁了。

  奇怪的是,侦查中,村民还说卖的是自家承包林的树,有什么不对。他们事后才明白,林木砍伐必须经过国家林业部门的批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才能采伐。

  目前,应某、沈某等5人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萧山警方依法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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