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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将推行新绿化管理办法 鼓励绿化建设
[日期:2009-03-02]  来源:常州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从今年4月1日起,常州市就将正式施行《常州市市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新《办法》不仅鼓励市民以多种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也完善了市区绿化的管理与养护办法。

  近年来常州市大力推进绿化建设,1995年颁布并沿用至今的《常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逐渐不能适用。

  和以往的《细则》相比,新《办法》对各区、各部门的绿化职责进行了调整和明确;鼓励单位、个人以捐建、认养绿化等多种形式参与到城市绿化建设中来。规划与建设方面,对城市绿化建设的主体和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并鼓励全市开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绿化形式。调整最多的,是市区绿化的管理与养护,不仅细化了原有的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的相关条款,明确了相关惩处办法;还增加了移植、砍伐树木的应急处理内容;并根据城市管理、生物多样性要求,增加灾害预警机制、应急处置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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