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法院受理小区绿化第一案-法制在线-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合肥蜀山法院受理小区绿化第一案
[日期:2009-03-03]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法制报   作者:蜀民立、许忠德   发表评论(0)打印



  广告宣传小区绿地率高达41.8%,但测绘部门测绘显示仅为27.22%。为此,合肥市百盛苑的32名业主以违约为由,将开发商告到了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据悉,业主因小区绿化而起诉开发商在省城还属首次。

  绿地缩水近一半

  百盛苑小区位于黄山路与肥西路交叉口。业主朱先生介绍,该小区开盘时,开发商宣称小区是“新一代具有高尚住宅思维,体现新文化、新品质的生活府邸”、“环境优雅、雅致,绿地率高达41.8%。”

  “正是看中小区被吹得天花乱坠的家居环境,我们才决定在那个地方买房的,当时3000多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在合肥算是非常高的。”朱先生说,2004年,他们入住了时价近60万元房子,却发现整个小区密密麻麻,根本不像开发商在广告中描述的那样“优雅”。于是,他和小区的其他业主委托安徽省第一测绘院对小区的绿地率进行了测绘。果不其然,报告显示,整个小区的绿地率仅为27.22%。

  “这不仅和开发商当初宣传的绿化率占41.8%相差甚远,甚至连《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的30%绿地率指标都达不到。”于是,朱先生和其他31名业主一道,将开发商合肥百盛置业有限公司告到了法院,分别索赔6000余元至20000余元不等的经济损失。

  测绘出两个版本

  但开发商百盛置业并不认可业主委托测绘部门做出的测绘报告。“他们进行测绘时,小区并未完工,景观大道以及17、18号楼之间的屋顶花园都还在做。”合肥百盛置业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经理董良表示,2007年,小区整体竣工后,他们委托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测绘显示:绿地总面积与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比率为37.2%,不仅达到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的指标,而且超过规划许可的33%。

  百盛置业人事行政部的邓钊也称:“我们都是严格按照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做的,即使绿地不达标,也应该是规划出了问题。”

  至于绿地率即使按37.2%计算,也达不到宣传中41.8%,董良坦承,早期宣传的确有不规范的地方。不过,他们当时的宣传单右下方也写着一行小字:“以上内容均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准的文件及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准。

  就该申明能否免责,记者采访了业主的代理律师,他表示开庭时将就此辩论。

  绿化管理遇尴尬

  看来,绿地是否缩水、开发商该不该担责还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那省城其他小区的绿化情况都如何呢?“由于我们既没审批,也没验收。因此只能凭感觉说,大的小区还可以,普通小区就难说了。”合肥市园林局绿化处负责人表示,《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新建居住小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并按居住人口人均1~2平方米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条例同时规定,小区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绿化工程竣工后,须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但合肥市目前并没有把绿化作为单项验收的内容,即园林部门既没规划审批,也未验收。因为规划部门牵头进行综合验收时,没有让园林部门参加,也没有征询园林部门的意见。“这实际上人为地剥夺了园林部门的权力。”该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而合肥市规划局宣传中心李主任告诉记者,规划部门发的是建筑工程许可证,审批和验收的内容仅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如大门、地下车库等,不包括绿化。百盛置业计划经营部的经理董良也称:“目前,好像绿地率还无人监督。业主一般也不会对此较真。”

  合肥市园林局绿化处的负责同志则希望,能够通过协调,实施绿化图章制度,对小区绿化进行专项验收,以维护业主的权益和改善城市的环境。(蜀民立、许忠德)

编辑:jojo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