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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规:高层建筑与其他建筑间距不小于14米
[日期:2009-03-12]  来源:今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高层建筑与其他居住建筑最小间距应为多少米?记者从天津市规划局获悉,本月起施行的《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规定,高层建筑与其他居住建筑间距不小于14米,被遮挡居住建筑每户至少一个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

  据悉,技术规定更新了间距系数控制,应用了较为科学的“日照分析”理论。即以保证大寒日的一定有效日照时间为标准,辅以计算机日照分析软件,对高层建筑与处于其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内的居住建筑的间距进行分析确定。高层建筑与处于其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内的居住建筑的间距一般应当满足被遮挡居住建筑每户至少一个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属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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