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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2009年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城综函[2009]2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委、交通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市容委,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交通委、园林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局、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9年是我国建国60周年,也是中央实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为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九年三月九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我国建国60周年,也是中央实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2009年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扩大内需,紧紧围绕“治污、减排、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和“以人为本,提高城建行业服务水平”两条主线,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重点,引导城镇建设健康协调发展。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抓好治污、减排、节能工作,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1、继续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总结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经验,完善供热计量改革政策,推动供热计量工作。指导各地建立个人热费账户,推进按热量收费制度改革,力求年内有所突破。研究制定供热能耗定额管理办法,建立对地方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制度。按照《北方地区城市供热管网改造规划》,争取中央财政政策支持,加快供热管网改造。继续组织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 2、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管。按照“全国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促进城镇污水处理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相关责任制度和保障机制。完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督察机制,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项目的核查和整改,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按照中央扩大内需的要求,做好对中央财政支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审查和指导,特别是加强对36个重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指导,督促36个重点城市在年底前率先实现污水全收集和处理。 3、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示范。指导各地落实污泥处理技术政策,结合“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中的污泥研究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利用专题研究,选择适合国情的技术路线,加强设备开发,开展工程项目示范和推广工作,争取在污泥处理方面有新的突破。 4、强化城市节水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节水型城市相关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继续组织好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城市节水工作。 5、推进城市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全国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全国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督。研究制定有关措施,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开展餐厨垃圾处理示范工程。研究垃圾渗滤液处理、填埋气体利用技术以及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适用技术。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8%的目标。 6、积极倡导“城市绿色交通”。继续抓好“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研究创建“绿色畅通示范城市”工作,创造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出行环境。 7、努力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颁布《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研究出台与标准配套的城市园林绿化达标评价管理制度。加强对城市湿地公园和重点公园规划、建设的管理。督促各级城市完成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功能现状调查、评估与规划工作。抓好第七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筹备工作。继续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和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生态园林城市的试点城市进行检查指导,推进创建工作。 8、以中国人居环境奖为平台,大力推进人居环境建设。研究完善人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评审工作机制和程序。建立中国人居环境奖预备名单。启动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复查工作。举办第二届中国人居环境高层论坛(威海论坛)。 二、以人为本,提高城建行业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 9、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桥梁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及管网建设改造。完善供水行业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技术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继续开展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督察,加强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做好供水、供气、供热、桥梁等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努力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10、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总结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提倡节约型系统建设,制定系统的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工作方案,进一步扩大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试点。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研究加强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管理工作,推广数字化市政管线管理模式。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示范评价体系。 11、抓好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的有关工作。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开展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研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地方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监督,进一步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战略性研究。制定出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立相关制度,统筹掌握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实施情况,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监管,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继续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12、坚定改革方向,明确改革思路。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继续深化并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革的具体思路、目标和措施。更加突出的强调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行为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协调性,提高政府的控制力,保障公众利益。 13、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全面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经验和作法,深入分析研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研究不同的改革模式和操作方式,指导各地深化改革,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认真总结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加强对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重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为制定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准备。 14、深化市政道路养护维修体制改革。总结各地市政道路养护维修体制改革经验,指导地方逐步建立财政预算下的市政道路养护工作机制,加强道路设施维护管理,改变“重建轻养”局面。建立市政设施安全监理制度,防范设施安全事故,防止设施遭受损(破)坏。加强城市桥梁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城市“受控管理”,推进建立城市桥梁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评价体系,加强对道路养护维修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考核。 15、推进规范燃气市场化改革。根据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思路,总结各地经验,指导地方燃气行业改革,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和管理 16、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制度。科学编制并依法实施风景名胜区规划,依照规划严格监督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活动。 17、继续完善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快推进和完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监管核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网络管理平台和数据库,推进数字化景区建设。 18、加强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保护工作。积极配合中国联合国教科文全委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管理工作。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遗产预备名录的申报管理工作。加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保护监管监测工作。 19、严格监督检查,加大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力度。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加大资源保护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环境的完好无损,保障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与配套技术标准 20、加强法规制度建设。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燃气管理条例(送审稿)》的论证、修改与报批工作,争取年内颁布。研究制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供热计量管理办法》、《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规定》、《节约用水条例》。组织修订《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1、完善行业配套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供热计量标准、市政道路桥梁养护定额规范及城镇水厂、管网安全运行维护技术规范。修订燃气、热力、供水服务质量标准,提高行业服务质量。修订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和办理制度,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的审查核准工作。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工作。加强对城建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各行业协会、学会围绕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参与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标准、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 六、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4、加强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力建设。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协调行动,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城市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和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促进城市建设事业更好地发展。 25、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增强公仆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推进体制改革创新。增强服务意识,推进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2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城市建设行业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机关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评奖评优、资质审批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27、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深化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风建设,促进行业文明,重点抓好公园、景区的文明服务建设,积极开展文明风景名胜区创建活动。宣传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更好地为城镇居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9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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