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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雅萍:应尽快制定建设施工消防法实施细则
[日期:2009-03-17]  来源:中国家建设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2007年,呼和浩特市在建楼盘发生火灾10多起。2008年,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屋面防水层在电焊接缝施工时,于7月底和11月初分别引起两次屋面大火,每次的损失达千万元。不久前,中央电视台新址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工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余万平方米,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的惨剧。“这些情况不断地在向我们发出警示,在建工程的火灾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应引起施工单位与消防部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戴雅萍对记者说。

  六大隐患导致火灾频发

  戴雅萍表示,所有火灾事故的背后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与其说是技术缺陷造成的,不如说是人为的疏忽所致。在建工程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几乎成为普遍现象,基本上可以归结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施工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必备的消防器材投入不足,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选型不当、保养不善。有的施工工地基本不配备灭火器材,同时对所雇佣临时民工消防安全知识及灭火技能培训不到位;

  二是临时建筑物布局与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以三、四级耐火等级简易结构的建筑物为主,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较严重的后果;

  三是现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现象严重,有的裸露的线头直接插到插座上,有的甚至将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长时间过负荷运行,有的将配电装置直接安装在可燃制构件上,这些做法都极易引发火灾;

  四是临时用气动火现象突出,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大多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做饭,液化气瓶乱摆乱放。有些施工现场的木工制作车间烟头遍地,随时都有发生火灾的危险;

  五是动火作业的现场管理混乱。存在电焊、气焊人员无证上岗情况,不能按照安全规程进行焊接、切割作业。作业现场未派现场监护人、可燃物未清理或防火保护、灭火器配置等准备工作不到位,经常在没有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就盲目作业。因违章动火或防范措施不到位引发在建工程火灾的案例不在少数;

  六是在建筑装修施工过程中,作业分区混乱,施工现场大量的可燃物清理及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存放等工作不到位,有些工地竟然将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相互间作业区混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戴雅萍说:“在建的楼宇类工程,由于消防设施的安装要在工程后期才能完成,所以基本没有主动灭火能力。同时,高层建筑的施工需要立体作业,特别是内部装修阶段,一方面用火用电增多,存在明火作业;另一方面施工时用的外部脚手架中易燃材料较多,高层建筑的高层部分一般风力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借风势酿成大火,而且由于条件限制,灭火与扑救工作比较困难,脚手架的钢管遇火后发生软化倒塌,会因扑救不及造成重大损失。此外,随着工程时间的推移,人的思想容易麻痹、容易滋生侥幸心理,这也是火灾发生的一个主要因素。”

  现有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在建设过程中大量应用了新材料、新结构,但是对于其中部分材料易燃性没有充分重视。”戴雅萍说,“比如在外墙外保温中大量使用膨胀聚苯板和挤塑聚苯板,施工期间由保温材料引起的工地火灾时有发生,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外墙外保温缺少分级标准和使用范围限制,尚未在施工方式、方面有强制规定。”

  据了解,我国目前在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施工场所的防火要求并无明确相应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只在第九条有一句话涉及施工消防:“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虽然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的防火间距、构建的耐火极限、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给水、防排烟等都做出相应规定,但没有针对建筑施工时的防火要求。《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中仅有第七条:“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都没有对建设施工时的消防有明确要求规定。

  提议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消防责任

  针对我国缺乏施工过程中的消防法规,戴雅萍建议,尽快建立、制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具体实施细则和地方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从法律法规角度明确施工期间各法人主体的消防责任。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消防措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备案。消防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施工期间的工地进行消防检查,责任施工单位临时消防措施现场到位,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罚。

  施工期间,建设主管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施工责任制。施工单位(包括土建、机电、内装、玻璃幕墙、弱电等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组织本单位所施工的所有工程的施工消防管理工作,检查施工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把施工消防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范围检查,凡不符合施工消防标准的施工组织方案不予实施;消防负责人更应全面负责落实检查施工期间的消防措施;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工程施工人员学习,掌握国家施工消防标准和火灾逃生方法,定期进行考核。

  此外,戴雅萍还建议严格并统一建筑材料的有关标准,对新材料从节能保温、防火性能等方面制定统一标准,特别是对新的外墙外保温材料明确分级标准和使用范围限制,并在施工方式、方法等方面有强制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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