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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要求:做好文明祭扫 确保平安清明
[日期:2009-03-20]  来源:中国普法网  作者:陈丽平   发表评论(0)打印



中宣部民政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通知要求

做好文明祭扫 确保平安清明

  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主题,做好2009年清明节期间的相关工作,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制定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媒体宣传等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和引导好群众开展祭扫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扫活动路线,控制祭扫群众聚集规模,避免发生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公安机关要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活动引发的各类案件;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火宣传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及早组织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维护好祭扫场所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交通运输部门的客运站、码头加强鞭炮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力度,加强对公路、民航运营情况的监控。铁道部门要严格“三品”查堵等措施,确保旅客出行需要和运输安全。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巡查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行为依法查处,维护丧葬用品市场正常秩序。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要强化占道经营管理,加大对在市区主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冥币、祭品的治理力度。

  通知强调,各地宣传、民政部门要主动组织开展一些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支持殡葬改革的社会氛围。

  又讯3月17日,民政部在京召开全国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视频会议。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会上讲话时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民政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保障、服务接待和殡葬改革工作。  中国普法网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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