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议通过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法制在线-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四川审议通过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日期:2009-04-01]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2009-4-1)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四川省林种子管理条例》3月27日经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条例》是四川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而制定的林木种苗配套性地方法规。《条例》共分9章54条,包括总则、林木种质资源管理、林木品种审定与引种管理、林木种子生产和经营、林木种子使用、林木种子质量管理、种子行政管理以及法律责任。《条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立法基础,结合四川实际,突出了四川特色,其主要特点: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执法主体,保障工作经费。二是实行林木种子的两级贮备制度。三是规范林木良种推广和引种管理。四是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四川林木种苗工作继贯彻实施《种子法》之后,又向依法行政迈进了一大步。

编辑:jojo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