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社会绿化新标准 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法制在线-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潍坊社会绿化新标准 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
[日期:2009-04-09]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3月31日,记者从潍坊市园林局了解到,在今年的社会绿化“攻坚战”中,潍坊确定了新的社会绿化标准,其中明确了不同树种之间的数量比例。

  按照最新规定,潍坊市区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地率必须不低于30%;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生产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按有关环保规定栽植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旧居住区改造的,绿地率可降低至25%。

  另外,新规定也明确了植物树种之间的搭配比例以及冠形、色彩方面的绿化细节。如成块的绿地须多栽乔灌,常青与落植物按3:7搭配,乔木要高干大冠,花灌木要形成色块;道路两侧必须栽植行道树;沿街单位必须破墙建绿;墙面、栅栏墙等都要栽植爬山虎、凌霄等攀缘植物等。

  潍坊市市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5月下旬,潍坊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绿化成果逐一进行验收、评定等级,凡单位庭院绿地率不足的,将被通报批评并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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