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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种苗总站原站长王维正被公诉
[日期:2009-04-24]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裴晓兰 常佳   发表评论(3)打印



  涉嫌侵吞15万元公款

  国家林业局一站长被诉

  记者从4月22日从市二中院获悉,因涉嫌侵吞15万余元公款,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种苗工作总站原站长王维正被公诉。

  检方指控,2002年,王维正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将广西林业局种子站给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的8万元资金侵吞,王维正分得5万元。

  2004年,王维正伙同他人在向广西林业局种子站下拨“桐棉良种推广应用项目”经费过程中,将该种子站返还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的8万元经费侵吞,王维正分得4万元。

  2004年和2005年,王维正还从本单位支出公款3万元,并将本单位组织赴国外考察剩余的3万余元经费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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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楼
匿名 发表于 2009-12-9 11:41:27
小菜一碟,算个鸡巴
第 2 楼
匿名 发表于 2009-6-22 13:53:38
最后处理结果怎样?应该说金额不是很大,那个领导不比他拿的多啊!
第 1 楼
匿名 发表于 2009-4-24 22:31:28
纯属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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