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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践绿违建“巍然屹立”到何时?
自6月5日,本版连续4次刊登了建华区明园小区11号楼,4个单元的一楼住户私自把楼前公用绿地占为己有的报道。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11号楼前私建的围栏仍“屹立不倒”,大有向法律法规叫板之势。新闻回放 6月5日,本报刊发第一篇报道,题为《有花有草还种上大葱,公用绿地被水泥柱私圈成自家大院》。这时明园小区11号楼的违建“工程”尚未完工,部分围栏还没有“到位”。
6月6日,完工的违建。
6月10日,使用中的违建
6月17日,2号楼有人东施效颦。 6月6日,本报刊发第二篇报道《物业“躲猫猫”,业主胆够大,明园小区11号楼践绿违建要“竣工”》见报时,围栏已经搭建完毕,违建“工程”基本结束。3单元和4单元的一楼住户还对住宅进行了扩建,把窗户的位置变成了一个小型阳台。 6月11日,本报刊发第三篇报道,题为《北斗物业导演闹剧一场,安排少数业主座谈“践绿违建”》。此时,11号楼前的违建已经完工,围栏上蓝白相间的颜色格外引人注目。 6月16日,第四篇报道《先唱“双簧”再装记者,明园11号楼“搭台唱戏”》一文,报道了个别人走家串户,“苦口婆心”地劝说业主,要让违建合法化。市领导关注部门态度不同 明园小区11号楼私建围栏的系列报道陆续刊发后,引起了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万山的重视。赵万山对6月6日的稿件进行批示:请孙立凯副秘书长阅处。 6月11日,赵副市长对此事再次批示:这件事我已批示过一次,请市城管局、市建设局认真处理,并请媒体跟踪。 6月18日,记者来到市建设局。周游副局长表示,只要是践绿违建就必须拆除。随后,记者又来到市城管局,吴局长的态度也非常坚决,拆除违建,没有商量的余地。 当记者来到建华区建设局时,副局长刘福祥不在,于是记者拨通了他的电话。刘副局长在电话中说,正在开会不能赶回局里。 6月1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建华区建设局,局长和副局长仍在外面工作。违建“三宗罪”又有东施效颦 “我对违法者的行为已经忍无可忍了!”11号楼居民张先生坦言,他现在每天看到这个围栏,心里相当不舒服。“好好的小区绿地,干嘛非得用围栏围起来,这种占用绿地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规。” 6月10日,建华区建设局就已经下了拆扒通知。“这都快10天了,围栏还好好地立在那儿。小区的建设图纸上没有这样的围栏,这不是违反了《规划法》吗?既然违法了,还留着这样‘碍眼’的围栏干啥?”刘先生质疑道。 6月19日中午,明园小区18号楼居民杜先生打来电话,态度坚决:“根据《物权法》规定,绿地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11号楼的几家居民有什么权利占用!”杜先生表示,如果11号楼一楼居民可以私占绿地,那么其他楼的一楼居民是不是也可以各占一块地呢?要是大家随便占地,还要物业公司干什么?业主还交什么物业费? 违建历经半个月仍不能被执法部门拆除。也许是觉得有机可乘,6月17日下午,小区2号楼3单元盈莉春饼门前,也私自围起了一方“小天地”。这方“小天地”虽然没有11号楼前的围栏“宏伟壮观”,却也别有一番“风味”。看来,如果再不刹住歪风邪气,明园小区内,就可要满眼“栅栏林立”了。 采访中居民们称,他们每天都在等待,盼望着有关部门能够尽早解决问题,还给他们一个舒心的居住环境。记者也将对此事继续进行关注。 黑龙江新闻网 齐齐哈尔6月20日讯
编辑:jo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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