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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启动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
为了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早日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从7月22日起,太原市开始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 “绿色图章”即“太原市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和“太原市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是太原市园林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和检查合格后的签章。 按照要求,规划部门应当按照《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配套绿化用地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查后,在设计方案上加盖“绿色图章”,并出具书面意见。对绿化用地面积因客观因素限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需按规定缴纳缺建绿地补偿金。补偿金包括当年基准地价、绿地建设经费和5年的养护费用。 此外,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竣工、同时验收,配套绿化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合格的,园林主管部门要在竣工图和申报材料上加盖“太原市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颁发“绿地证”。 为了把这项制度落到实处,太原市规划、建管、园林等相关部门决定严格把关,协同做好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编辑:jo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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