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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可操作性遭质疑
郑州市人民路上绿树成荫 因为“有碍”地铁的修建,“居住”在郑州市人民路两旁的法国梧桐树被告知要“搬家“了。市民对此表示愤怒,而园林部门却对以该局名义张贴的“公示”矢口否认。法律专家则认为:《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缺乏可操作性,导致毁树事件屡屡无疾而终。 呼声四起: 移树为何不征求群众意见 郑州市绿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徐凤洲当年曾亲手栽下这些法桐,对这些树有着很深的感情,现在修地铁要移走这些树,他不赞同。 郑州市民李大爷说:“修建地铁,究竟这些树碍事不碍事,碍多大的事?郑州市园林局应该让老百姓发表发表看法。你看这些大树,生长年数很长了,是咱郑州人的骄傲,整条路都是阴凉。修地铁固然是好事,可是要想挪这些树,根本就挪不活,因为树太大了。我觉得修地铁是不是可以给树让点地方,让树可以生长下去,我认为这应该会是郑州95%市民的愿望。” 矢口否认: “移树公示”实属冒名张贴 市民们对贴出的“移树公示”表示愤怒,社会上一片反对之声。然而,郑州园林部门却对以该局名义张贴的“公示”矢口否认。郑州市园林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称树上画的蓝圈和红叉,还有之前有人在这些站点附近张贴的所谓“移树公示”,“根本不是园林局所为,是有人盗用郑州市园林局的名义张贴的”。 郑州市园林局副调研员张心安解释说:“‘移树公示’绝不是我们园林局所为,真的移树,我们也一定会按照《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条例》来进行的。对于市民对‘绿城名存实亡’的说法,我觉得从这个绿地指标上看,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公用绿地,这三项绿地指标都在不断提升。” 专家说法: 三次完善但还缺乏可操作性 河南省政府法制咨询专家闫斌说,1989年,郑州市公布了《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条例公布之后先后修改过三次,可还是不够完善。条例的可操作性比较差,每年发生的毁林事件有上百起,能得到处理的案件却是寥寥无几。现如今,人民路上树木被“打叉”也是某些部门对该条例不作为的一个典例,政府有些部门在处理这个事情的时候,不够周全,并没有在地铁设计的时候就要求设计部门考虑现在城市的绿化状况。另外,还要全面征求市民的意见,以免出现被动的局面。还有,对一些树龄比较长的优质树种,要立法保护起来,那样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些树的时候就会更慎重些。
编辑:songgaofe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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