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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森林公园条例首次立法听证
[日期:2009-08-13]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刘小虎   发表评论(0)打印



    由江西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江西省林业厅主办的森林公园条例行政许可立法听证会近日在南昌召开,这是江西省第一次通过听证的方式对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的设立和总体规划等立法事项征求意见。

  江西省森林公园建设始于上世纪90年代。近20年来,森林公园为全省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开展科学文化研究等作出了贡献。但由于缺少法律法规保护,许多地方的森林公园出现了条块分割、管理权属混乱、乱建乱占等现象,影响了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的发展。2007年,江西森林公园条例被列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通过多次立法座谈会和立法调研,形成了江西森林公园条例案共6章44条。

  据了解,目前,江西省共有森林公园103个,经营总面积43.99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总面积的4.2%,仅2008年,全省森林公园接待游客超过160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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