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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延吉林业局局长许杰一审被判无期
[日期:2009-12-21]  来源:延边信息港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新闻回放:去年12月,延边州纪委通报了原延吉市经济局局长许杰违法违纪达数千万元的案件。该案涉案人员28人,有的是官商勾结互为利用,有的是家人参与共同犯罪,司法机关逮捕16人、取保候审12人。许杰被逮捕后,被延吉市委市、政府开除党籍、公职。该案是继车钟日案后,延边州查办的又一起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典型案件。

  17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分院在汪清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此案。被告人许杰因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10月至2007年11月,许杰在担任延吉市林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收受礼金,并滥用职权,非法买卖林地、滥发林采伐许可证、违规发包园林绿化及办公、住宅楼工程、低价出售国有资产,其涉嫌违纪违法金额达数千万元。

  2008年5月23日,许杰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和龙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此后,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和龙林区检察院依法逮捕。同年12月19日,经延边州委批准,延吉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许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据了解,许杰任林业局局长期间,超越职权违规核发林木采伐指标上万立方米,从中获利上百万元。2005年后,他称延吉搞绿化需大量苗木机会,指使他人盗挖红、云杉等树种6200多棵用于市区绿化,从中套取财政资金150多万元并被私分。2006年以后,许杰将延吉市内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全部非法包给没有执业资质也没有注册公司的彭某,他收受贿赂就达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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