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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近千株香樟树一夜之间被砍光
[日期:2010-01-18]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编者按:绿化植树本来是人人有责的事情,由于执法力度不够,现实中经常发生破坏绿地的违法事件。下面是一则发生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的毁绿事件。

  17日上午,读者杜先生打进热线电话说:“同协路靠近大农港路的一片工地上,近千棵树被连夜砍伐了。这些树长这么大不容易,砍了多可惜啊!”

  记者上午赶到现场时看到,由于已经开始填土施工,被伐林数量已经无法确切估计。根据砍伐面积和剩余林木的栽种密度推算,被伐林木可能多达近千株,其中多数是直径10厘米左右的香樟树。

  然而,蹊跷的是,江干区绿化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片林木的砍伐没有经过审批,目前,城管执法大队和江干区绿化办都已介入调查。

  工地负责人:村民自发砍的

  建塘村一位副村长在电话里表示,这片土地是用于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具体工作是由“丁桥新城指挥部”负责的。“指挥部和村民签过协议的,也向村民支付了林木补偿金。但到底谁砍了,你们可以再去指挥部了解一下。”

  昨天在工地现场,一台挖掘机正在进行管道填埋施工。一位陈先生自称是工地配套工程的负责人。陈先生指着空地上的一些大坑说:“这些多数是普通的香樟树。个别有几棵长得比较好的,已经移植走了,其他都是昨天晚上村民自发砍伐的。”

  江干区绿化办:砍伐未经审批

  对于近千株树被砍,江干区绿化办的工作人员虞先生却明确表示:“这片林木的砍伐,没有经过审批。”

  虞先生说,在林木砍伐审批、处理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公”、“私”有别的现象。“举例说,这片林木还是归村民个人所有,个人砍伐私有林木的行为,原则上需要经过绿化办审批,但其实我们难以管辖。”

  “如果是开发商征用了这块土地,向村民支付了林木补偿金,那林木产权就不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这种非私有林木的砍伐,必须经过绿化办的严格审批后才能进行。”

  不过,虞先生肯定地说:“不管情况是属‘公’还是属‘私’,既然没有审批,那砍伐就必须马上停止。我们了解情况以后一定会依法处理。最快下周就能有结果。”

  在得知这件事以后,江干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将马上派人调查林木被砍一事。时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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