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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三年38起毁绿案 仅告破两起(图)
[日期:2010-07-02]  来源:大河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郑州:三年38起毁绿案 仅告破了两起

    毁绿探因

    处罚力度太轻,行道树频遭“毒手”

    为何行道树被毁案件如此频繁地发生?“概括起来,就是这些树的存在影响了某些人的利益。”绿化人员为记者举例:三个月前,花园路上6棵法桐被从根部环剥,这起案件就是因为树木“挡”在某商家门前,影响了车辆停放。

    还有一种情况是商家迷信风水,绿化人员回忆,2008年10月,在陇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的一家火锅店门前,一棵有20多年树龄的千头椿被钻出两个深洞后,灌注浓硫酸,原因就是这家火锅店的生意一直不好,老板请风水先生指点后,认为门前的大树“挡住了财”。

    除此之外,“有的供电、通讯等部门在空中架设电线时,遇到行道树树冠碍事,就擅自截取。”绿化人员说,20多天前,经三路上的16株国槐被剃了“阴阳头”,就是某电力部门所为。

    “除去个人原因,现行法规条例滞后,对毁绿者处罚过轻,也是导致某些人肆无忌惮的原因。”郑州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监察队负责人说,目前《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建成区内无证砍伐,速生树种胸径70厘米以上、常绿树种40厘米以上、其他树种50厘米以上,处罚最高1万元,最低5000元。而其他树种,一般处罚额度仅为500到1000元。这位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以今天发生的法桐被毁事件为例,这4棵法桐价值1.6万元左右,如果办证移栽,运输、人工、垃圾清运等成本将超过8000元,还不算树木本身的核算价格和管养费用。但是,如果直接把树毁掉,被抓住了,按现行《条例》,最高处罚金额也不超过4000元。”这位负责人说,罚金数额不到树木价值的一半。而在某些沿海城市,罚金是按平方米计算,毁掉一棵树就有可能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在力度如此之大的处罚面前,很多人都“望而却步”。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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