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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首批统一风景园林标志通过评审
[日期:2010-08-23]  来源:北方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部分风景园林标志 

    由天津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标志设计研究中心主任牟跃领衔设计的新中国首批统一的风景园林标志,现已通过专家评审,年底前将在全国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公园、动物园等所有风景园林区陆续上岗。届时,不同国籍、民族、文化程度的游客都能从这些简洁生动的图形标志中获取信息,使游览更加安全便捷。

  据介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风景园林景区的服务标志、安全标志尚没有统一标准,各式各样的图形纷繁复杂、差异颇大,给游人造成了一定困扰。随着公众休闲娱乐需求的提升,迫切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风景园林标志标准,更好地为游客提供服务。

  即将在全国实施的《风景园林标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共分为专业、服务、安全三大类共83个标志,除“出入口”、“停车场”等通用标志外,新设计和修改的有41个,约占50%。例如在安全类标志中新增了“当心毒性鱼”、“当心毒性植物”、“当心礁石”等。同时,对先前各地虽普遍使用,但一般以文字为主的“禁止采摘”、“禁止踩踏”等标志进行了修改,重新绘制了令游客一目了然的图形标志。

  据介绍,本次制定《风景园林标志》全国标准过程中,专家团队充分借鉴了意大利罗马、日本箱根等国际知名景区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特点反复推敲,处处彰显了人性化与国际化的理念。如在服务类标志中新增了“成人带领”、“人行步道”等标志;在专业类标志中,把原来在某些景区使用的“沼泽”、“森林”,修改为“城市湿地公园”和“林地”,并新增了“候鸟留憩地”、“古树名”等标志。

  “使用统一的风景园林标志,能使每个到陌生风景区和城市园林、公园的游人,即便是国际友人、少数民族同胞、聋哑人,也能有效跨越语言障碍,很容易地识别各种公共设施、设备、场所,从而安全、快速、无障碍地享受服务。”牟跃教授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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