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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将出炉 小区绿地有法可依
[日期:2010-11-25]  来源:西部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在过去的小区建设中,对于绿化率没有明确标准,然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希望居住的小区有花有有树,目前,一部关于改善我省人居环境的《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即将出炉,新建小区必须建有绿地将有法可依。

  虽然已近寒冬,但西安市西郊的一小区里依然是一片绿意盎然的景象,在社区的花园游乐场小区业主陈女士跟自己的外孙享受着天伦之乐。

  陈女士:我们同事啊,同学到我们家来串门就说,你们家(小区)跟花园一样。我们这个院子漂亮,我希望其他的院子,整个的环境都好,西安市好。

  陈女士和身边朋友们对居住大环境的希望,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会议正在审议的《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草案)中已经有了具体规定。这个条例(草案)明确凡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其中,集中绿地面积应占建设项目总面积的5%到10%。新建城镇主干道绿地率不得低于20%,次干道不得低于15%。

  在审议中,人大代表认为,依法增加绿地是这个条例的根本目的,对《条例》草案中规定,“独体建筑等确因为条件限制达不到绿地率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缴纳绿地补偿费”的表述,一些代表有不同意见。

  省人大代表张美芳:我觉得这个地方应该有一个最低保障,比如说不能低于标准的百分之多少,有的单位有钱了,全部补偿了,这个地方新建的就没有绿地了。

  也有代表对“绿化条例(草案)中对于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征得城镇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条例(草案)还特别提出,城镇绿化项目,采用本地乔树种比例应当占该项目树种总量的80%以上;城镇应当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随着这部条例的审议通过,更多的绿色将走进百姓的生活,成为身边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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