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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即将实施
[日期:2010-11-26]  来源:西部网  作者:杨雷 王晓辉   发表评论(0)打印



  11月25日上午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顺利闭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多项关系我们百姓民生的条例,其中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规定,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城镇主干道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这一条例将从明年的1月1日起实施,这也将使我们大家的生活环境的到彻底的改善。

  市民甲:我家住在纺织城,现在环境好多了,绿地也多了,以前都是黄土。

  市民乙:绿地多了当然好,空气也好,负离子也多了。

  陕西城镇绿化条例明确了目标和责任,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城镇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同时规定,采用本地乔树种的比例应当占该项目绿地乔木树种总量的80%以上,这也很好的节约了水土资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阳:目前我们陕西的城镇绿化率在32.12%。

  大会同时还通过了陕西省志愿者服务促进条例,审议通过了西安市出租车管理条例,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多项条例。

  闭幕会上,陕西省省委书记赵乐际针对陕西省十二五规划做了详细深入的报告,指出在富民强省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同时兼顾传统产业,保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会上还宣布陕西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1年1月17日举行,会议将审议通过陕西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相信通过十二五的顺利实施,我们陕西的百姓将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西部网讯(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 记者 杨雷 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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