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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接受“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日期:2009-02-13]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周华东 赵焕明 陈秋彬   发表评论(0)打印



    由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北京市园林局原副局长刘秀晨率队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家组一行六人,在广东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陪同下,于12日下午莅临江门市,并将于今日起对江门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进行认真检查。江门市领导聂党权、钟军、甄励富等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此次检查是江门市2002年获评“国家园林城市”后迎来的首次复查。近年来,江门紧紧围绕“环境优市”战略,以评为“国家园林城市”为新起点,以建设珠三角生态型宜居典范城市为目标,全面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营造出“山、水、城、林”融为一体、“城在林中、城中有林”的城市生态环境,并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广东省文明城市”等称号,被世界银行认定为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城市,成为珠三角令人瞩目的一块“绿洲”。目前,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达4401.75公顷,绿化覆盖率40.52%,绿地总面积4149.29公顷,绿地率38.20%;公共绿地总面积828.65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7平方米;同时,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全市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水平,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70.5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据了解,此次复查重点内容是:园林城市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和队伍建设情况;近三年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以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近三年来的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近三年来城市绿地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以及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住房保障有关情况。复查专家组在我市期间,将听取我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最后还将反馈检查意见。实地考察将分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危房改造三个组,进行现场检查。

  另据介绍,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专家组在我市检查期间,市民对我市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可直接向专家组反映。电话为:6172102,13923083082,13811091233,联系人:吴荣达。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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